其他資訊

股份變動及股東情況

一、股本變動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股份總數及股本結構未發生變化。

二、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情況

(一)股東總數

截至報告期末普通股股東總數(戶)

337,216

截至2024年2月末的普通股股東總數(戶)

310,603

(二)截至報告期末前十名股東、前十名流通股東(或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不含通過轉融通出借股份)

股東名稱(全稱)

報告期內增減

期末持股數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條
件股份數量

質押、標記或凍結情況

股東性質

股份狀態

數量

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

111,932,400

58,476,519,174

63.90

57,377,053,317

0

國有法人

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843,860

13,845,981,478

15.13

0

0

境外法人

廣東省廣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400,000,000

5,214,082,653

5.70

0

0

國有法人

浙江省財務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0

2,137,473,626

2.34

0

0

國有法人

江蘇省國信集團有限公司

0

957,031,543

1.05

0

0

國有法人

福建省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48,000,000

920,294,182

1.01

0

0

國有法人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傳統 — 普通保險產品 —
005L — CT001滬

755,451,747

766,614,728

0.84

0

0

未知

國網英大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0

441,501,000

0.48

0

0

國有法人

廣東省廣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2023
年面向專業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可交
換公司債券(第一期)質押專戶

400,000,000

400,000,000

0.44

0

質押

400,000,000

未知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161,877,123

395,027,677

0.43

0

0

未知

前十名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

股東名稱

持有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數量

股份種類及數量

種類

數量

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13,845,981,478

境外上市外資股

13,845,981,478

廣東省廣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5,214,082,653

人民幣普通股

5,214,082,653

浙江省財務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2,137,473,626

人民幣普通股

2,137,473,626

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

1,099,465,857

人民幣普通股

1,099,465,857

江蘇省國信集團有限公司

957,031,543

人民幣普通股

957,031,543

福建省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920,294,182

人民幣普通股

920,294,182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傳統 —
普通保險產品 — 005L — CT001滬

766,614,728

人民幣普通股

766,614,728

國網英大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441,501,000

人民幣普通股

441,501,000

廣東省廣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2023
年面向專業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可交
換公司債券(第一期)質押專戶

400,000,000

人民幣普通股

400,000,000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395,027,677

人民幣普通股

395,027,677

前十名股東中回購專戶情況說明

不適用

上述股東委託表決權、受託表決權、
放棄表決權的說明

不適用

上述股東關聯關係或一致行動的說明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東之間存在關聯關係
或一致行動

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及持股數量
的說明

不適用

單位:股

前十名股東較上期末變化情況

股東名稱(全稱)

本報告期新增╱退出

期末轉融通出借股份且尚
未歸還數量

期末股東普通賬戶、信用
賬戶持股以及轉融通出借
尚未歸還的股份數量

數量合計

比例(%)

數量合計

比例(%)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傳統 — 普通保險產品 —
005L — CT001滬

新增

0

0

766,614,728

0.84

廣東省廣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2023年面向專業投資者非公開
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第一期)
質押專戶

新增

0

0

400,000,000

0.44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新增

0

0

395,027,677

0.43

成都先進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 成
都市重大產業化項目一期股權
投資基金有限公司

退出

0

0

97,137,900

0.11

中國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基金股份
有限公司

退出

0

0

蘇州高鐵新城經濟發展有限公司

退出

0

0

註: 中國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蘇州高鐵新城經濟發展有限公司不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可供查詢持股名單之內。

單位:股

前十名有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數量及限售條件

有限售條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況

序號

有限售條件股東名稱

持有的有限售
條件股份數量

可上市
交易時間

新增可上市交
易股份數量

限售條件

1

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

57,377,053,317

2024–08–20

0

自上市之日起鎖定36個月

2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220,750,000

2024–08–20

0

自上市之日起鎖定36個月

3

東方明珠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110,375,000

2024–08–20

0

自上市之日起鎖定36個月

4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0,375,000

2024–08–20

0

自上市之日起鎖定36個月

5

上海嗶哩嗶哩科技有限公司

110,375,000

2024–08–20

0

自上市之日起鎖定36個月

6

杭州安恒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110,375,000

2024–08–20

0

自上市之日起鎖定36個月

上述股東關聯關係或一致行動的說明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東之間存在關聯關係或
一致行動

(三)戰略投資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為前10名股東

戰略投資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稱

約定持股起始日期

約定持股終止日期

國網英大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0日

戰略投資者或一般法人參與配售新股約定持股期限的說明

自上市之日起鎖定12個月,2022年8月22日已解除鎖定。

三、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

(一)控股股東情況

1. 法人

名稱

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

單位負責人或法定
代表人

柯瑞文

成立日期

1995年4月27日

主要經營業務

基礎電信業務(具體業務範圍見許可證);增值電信業務(具體業務範圍見許可證);全國性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場所連鎖經營;經營本集團公司及投資企業中由國家投資形成的全部國有資產和國有股權;承包境外電信工程及境內國際招標工程;經營與通信及信息業務相關的系統集成、技術開發、技術服務、設計施工、設備生產與銷售、廣告、信息諮詢;進出口業務;承辦展覽展示。(市場主體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報告期內控股和參股的其他境內外上市公司的股權情況

電信集團直接持有新國脈數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51.16%股權,通過中國電信集團實業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間接持有新國脈數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18.23%股權;直接持有中國通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48.99%股權,直接持有中國廣電廣州網絡股份有限公司22.50%股權;直接持有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網股份有限公司、新華網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寧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和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其他情況說明

不適用

2. 公司與控股股東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係的方框圖

註:

1. 數據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 廣東廣晟持有公司無限售流通股5,614,082,653股,佔公司總股本的6.14%。其中,通過自有普通證券賬戶持有5,214,082,653股,佔公司總股本的5.70%;通過廣東省廣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專業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第一期)質押專戶持有400,00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44%。

(二)實際控制人情況

1. 法人

名稱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 公司與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係的方框圖

註:

1. 數據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 廣東廣晟持有公司無限售流通股5,614,082,653股,佔公司總股本的6.14%。其中,通過自有普通證券賬戶持有5,214,082,653股,佔公司總股本的5.70%;通過廣東省廣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專業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第一期)質押專戶持有400,00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44%。

四、股份限制減持情況說明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股東對所持股份自願鎖定的承諾

公司控股股東電信集團承諾:

自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電信集團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電信集團承諾將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上交所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及中國證監會審慎性監管的相關要求,根據孰長原則確定鎖定期限;上述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未來發生變化的,電信集團承諾將嚴格按照變化後的要求確定鎖定期限。電信集團所持股票在上述持股期限屆滿後兩年內減持的,減持價格不低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發行價;公司上市後6個月內如其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的,或者上市後6個月期末(如該日不是交易日,則為該日後第一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發行價的,電信集團持有公司股票的持股期限將自動延長至少6個月。

(二)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前持股5%以上股東持股意向及減持意向的承諾

公司控股股東電信集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廣東廣晟承諾:

1. 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並上市後,將嚴格遵守其所作出的關於所持公司股份鎖定期的承諾。承諾的鎖定期屆滿後,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的前提下,其將結合證券市場整體狀況、公司經營業績及股票走勢、其業務發展需要等各方面因素確定是否減持公司股份。

2. 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並上市且其承諾的鎖定期屆滿後,如其確定減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將通過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集中競價交易系統或協議轉讓等法律法規允許的方式進行。

3. 如計劃進行減持操作,應提前將擬減持數量和減持原因等信息以書面方式通知公司,由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則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自公司披露其減持意向之日起3個交易日後,其方可具體實施減持操作。

4. 減持所持公司股份,將按照法律、行政法規、《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則要求實施。如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發生變化,以屆時有效的規定為準。

5. 減持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並上市後其通過二級市場買入的公司股份,不受上述承諾約束。

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諾,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及監管部門的要求承擔相應的責任。